6月4日,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第一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至11章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增强纪律意识,提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确保党的纪律在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党总支书记植可焕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支部书记、副院长薄艳玲主持。
学习中,党员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第7章至11章,分别明确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和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大家一边学习,一边围绕党员如何以《条例》为准绳,做到知敬畏、促自律、存戒惧、守底线、提觉悟、强党性展开讨论。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对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党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条例》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推进教师教育学院各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撰稿:黄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