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和管理技能,高效、合理地利用实习基地资源,我校教育实习工作将按春秋两季分班级进行。
我校
2010
级本科师范专业春季教育实习工作将在下学期进行。为保证教育实习质量,规范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根据《肇庆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现将
2013
年度春季教育实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与实习班级
顶岗实习支教时间为当地中学开学之日至学期结束;教育实习时间从第七周至第十
八周,
2010
级本科生实习
12
周。本次参加教育实习的学院班级为:音乐学院
10
级音乐学
1-2
班。生命科学学院
10
级生物科学
1
班。体育与健康学院
10
级体育教育
7-12
班。外国语学院英语本
6-7
班。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10
级历史学班。美术学院
10
级国画,油画方向班。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0
级数学与应用数学
1-2
班。政法学院
10
级思政
1
班。文学院
10
级汉语言文学
1
班。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10
级计算机科学技术
1
班。其中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音乐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要求各派
1
名顶岗实习支教驻地老师。教育实习鉴定表和评分表可在
12
月
25-28
日到师范学部领取。实习生分配和报名见附表,请在
12
月
19
日前将报名表(含电子文档)交师范学部傅朝晖老师,办公电话:
2716082
,手机:
13929875008
,邮箱:
13929875008@139.com.
二、组织形式
本届教育实习工作由师范学部教育实习指导中心和二级学院共同完成。实习生混合编队,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实习
.
三、工作要求
1
、各有关教学单位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实习准备和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试教、聘请优秀毕业生作教育教学经验报告、实习动员、实习指导、实习巡视、实习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
、实习前要认真做好准备与动员工作,使学生了解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或社会调查)等实习任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对实习学生进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各种流行疾病的健康教育,并且强调注意纪律、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等职业规范与礼仪。
3
、特别注意:《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分表》,不能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书写,也不能使用复印件,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
、各学院在实习期间要加强巡视和指导,我部也将组织巡视检查实习工作。对没有按时实习、违反实习学校纪律、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变换实习学校或指导教师、使用未经指导教师批准的教案上课、抄袭他人实习文件等违纪行为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实习经费的使用
1
、实习生以专业为单位,向实习学校交纳实习指导费
200
元(顶岗实习支教实习指导费由师范学部统一支付)
,
并索取收据
(
按专业分开
)
返学院报销。
(二)实习生出发与回程的交通费以及二级学院组织的巡查、带队教师和专业教学法教师外出指导实习的有关费用,均由本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支出;顶岗实习支教实习生往返交通费由师范学部统一支付。
(三)教育实习指导中心组织的巡视检查工作费用由师范学部经费支出。
师范学部
201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