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学院[2008]29号文的精神,为做好新学年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各单位协同执行:
1.已聘任的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继续履行多媒体教室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再重新聘任。个别自己请辞或表现较差、老师反响较大的义务管理员,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聘任,并把名单送到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办理上岗证。
2. 09各班级和08级星湖校区搬迁回来的各班级的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由各学院自行审批和聘任,由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进行培训和发放上岗证。
3.为加强对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的管理,各学院指定一名领导(或老师)负责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的管理工作,随时了解义务管理员的工作情况,做好义务管理员的思想工作,使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各学院请于9月21日前,把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聘用名单(打印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表格可在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电子邮箱:
dj@zqu.edu.cn)和照片交到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办公室。
5.09级各班级和08级星湖校区搬迁回来的各班级的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的培训时间另行通知。09级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未上岗前的班级及没有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的班级,由任课教师自行到多媒体教室管理值班室领用和归还钥匙。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
附:
1.肇庆学院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审批表
2.肇庆学院多媒体教室义务管理员聘用名单(空表)
肇庆学院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