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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秋季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4-06-12 15:33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安排,我校11级本科、12级专科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将在2014年秋季进行。为保证教育实习质量,规范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根据《肇庆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人员与实习时间

    11级本科师范专业的班级(未参加春季教育实习)和12级专科师范专业参加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实习分为顶岗实习支教、教育实习、和置换顶岗三种形式,顶岗实习支教于2014年9月1日开始,2015年1 月16日结束,共计二十周;教育实习本科初定于2014年10 月 13 日开始,2014 年 12 月 30 日结束,共计十二周;专科初定于2014年10 月 13 日开始,2014 年 11 月21日结束,共计六周;置换顶岗实习周期4周,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二、组织形式

    1、本届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牵头组织,二级学院协同完成。采用混合编队方式,实习生统一安排到校、院实习基地实习。带队教师从各二级学院选派,由教师教育学院安排,进行实习小队的管理和专业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实习准备和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试教、聘请优秀毕业生作教育教学经验报告、实习动员、实习指导、实习巡视、实习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按教务处要求,顶岗实习支教的岗前培训和试教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在2014年7月10日至 7月17日,开班时间定于7月10日上午8:30在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请各学院通知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怀集和封开),要求各学院于7月1日前报送一名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试讲指导);教育实习的岗前培训和试教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在下学期第一周至第六周开设。

    3、各二级学院根据《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预约表》填报《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计划表》;根据《2014年秋季带队教师分配表》填报《教育实习带队教师信息统计表》,于7月1日前报送教师教育学院黄伟伟老师(办公电话0758-2716511,手机13580647366)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ijisyq@sina.cn

    4、2014年7月1日至7月5日,各二级学院派人持本单位《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实施计划》到黄伟伟老师处核对实习生名单,同时领取《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分表》。《教育实习手册》按班级统一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

    5、实习前要认真做好准备与动员工作,使学生了解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或社会调查)等实习任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对实习学生进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各种流行疾病的健康教育,并且强调注意纪律、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等职业规范与礼仪。

    6、特别注意:《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评分表》,不能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书写,也不能使用复印件,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7、各学院在实习期间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工作,我院也将组织巡视检查实习工作。对没有按时实习、违反实习学校纪律、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变换实习学校或指导教师、使用未经指导教师批准的教案上课、抄袭他人实习文件等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8、各学院应加强带队教师的管理,带队教师必须下到实习学校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如有不履行职责者,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理。带队教师应如实填写《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记录本》,实习结束后交至教师教育学院。

    9《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评分表》实习学校密封后统一由各实习小队长带回交到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习手册》在实习结束一周内带队教师签署指导意见后由各实习小队长交回教师教育学院。

    四、教育实习预约表有关情况说明

    1、各二级学院应选拨优秀学生到封开创新试验区、怀集创新试验区参加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足额完成预约计划。

    2、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的计划,下半年安排数学(40名)、中文(38名)、外语(40名)三个专业共118名学生参加置换顶岗实习,各学院先预留相关学生,实习时间地点待定,实习周期4周。

    3、两所“十百千万”、“双到”帮扶村小学为我校扶贫单位,必须足额安排本科生。相关部门已多次到校考察,学校条件较好,入住教工套房,已配备厨具、卫浴等设备。

    五、实习经费的使用

    1、实习小队以专业为单位,本科生每人向实习学校交纳实习指导费200元,专科生交纳实习指导费120元,并索取收据(按专业分开)返学院报销。

    2、实习生回程的交通费以及二级学院组织的巡查、带队教师和专业教学法教师外出指导实习的有关费用,均由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支出。

    3、创新试验区实习生的送接交通费、实习指导费、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巡视检查工作等费用由教师教育学院经费支出。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附件【附件3 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岗前培训指导教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计划表(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14年秋季教育实习预约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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