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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春季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4-12-23 09:13  

各教学单位:

    按学校安排,我校12级本科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将在下学期进行。为保证教育实习质量,规范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根据《肇庆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人员与实习时间

    12级本科师范专业的部分班级参加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其专业、班级数为:生物科学专业一个班;美术设计专业一个班;应用数学专业三个班;体育教育专业二个班;英语专业一个班;汉语言文学专业二个班;音乐表演专业一个班;历史专业一个班;机械、电子、电气、通信专业106人(常规实习)。

    顶岗支教实习于2015年3月2日开始,至当地中小学学期结束。

    教育实习于2015年4月13日开始,2015年7月3日结束,共计十二周。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于2015年1月22日开始,至1月28日结束。

    二、组织形式

    1、本届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实施完成。采用混合编队方式,实习生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实习。带队教师从各二级学院选派,由教师教育学院安排到实习基地,进行专业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实习准备和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试教、聘请优秀毕业生作教育教学经验报告、实习动员、实习指导、实习巡视、实习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二级学院根据《实习生预约表》填报《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计划表》,根据《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分配表》填报《教育实习带队教师信息统计表》,于12月 30日前报送教师教育学院吴黎老师(办公电话0758-2716802,手机13727251445)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qxyjysx@163.com。

    4、12月31日,各二级学院派人持本单位《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实施计划》到吴黎老师处核对实习生名单,同时领取《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分表》,其中《教育实习手册》在教材科领取。

    5、实习前要认真做好准备与动员工作,使学生了解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或社会调查)等实习任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对实习学生进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各种流行疾病的健康教育,并且强调注意纪律、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等职业规范与礼仪。

    6、特别注意:《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分表》,不能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书写,也不能使用复印件,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7、各学院在实习期间要加强巡视和指导,我院也将组织巡视检查实习工作。对没有按时实习、违反实习学校纪律、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变换实习学校或指导教师、使用未经指导教师批准的教案上课、抄袭他人实习文件等违纪行为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实习经费的使用

    1、实习生以专业为单位,向实习学校交纳实习指导费,本科生每人交纳200元,专科生每人交纳120元,并索取收据(按专业分开)返学院报销。

    2、实习生往返交通费以及二级学院组织的巡查、带队教师和专业教学法教师外出指导实习的有关费用,均由本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支出。

    3、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巡视检查工作费用由教师教育学院经费支出。

 

教师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附件1: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预约表20141219.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教育实习带队教师信息表(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5年春季教育实习计划表(样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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