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要求。从2012年3月24日起广东省将全面使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采用电子照片。为做好我校学生电子照片采集并上报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料工作,现按照省培测办〔2010〕5号文件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通知到学生本人。
一、 工作安排及要求
1.本次电子照片采集和电子报名表信息核对工作同时进行。参加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拍照扫描身份证号码用)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尤其是姓名用字、身份证号码和学号,确认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电子拍照。
2.本次照片采集拟用4台相机,分别标识为1号机、2号机、3号机和4号机。学生需按照对应机位进行拍照。
3.要求:照片采集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负责按《普通话水平测试电子照片采集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到实验大楼120室门外按学号顺序排队进入照相室核对本人信息并拍照。
4.由于电子采像和信息核对同时进行,所以尽管 2012年春天已经采集过电子照片并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2010级专科生和2009级本科生,也要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核对信息并拍照。
5.由于时间紧迫,已经报名且需要照片采集的同学必须按时进行照片采集。不参加照片采集的同学不能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且后果自负。
二、时间安排
本次电子照片采集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安排在10月20日(第七周 星期六);第二批安排在10月21日(第八周 星期日);第三批安排在12月20日(第十六周星期四)。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地点安排
电子照片采集点设在实验大楼一楼119室。
四、电子照片技术标准
1. 照片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照片宽与高的比例为3:4;
2. 照片底色须为蓝色;
3. 照片须为*.jpg 格式;
4. 照片文件容量大小应为大小为30K-80K;
5. 须显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照像,不得戴眼镜或佩戴尺寸较大的饰物,如耳坠、项链、发饰等;
6. 成像须自然、清晰。不可由低分辨率照片拉大;不可由其它照片“扣图”粘贴;
7. 头部高度占照片高度的比例不低于1/2;
8. 长发者须整理好头发,勿遮挡五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办公室(实验大楼120室)
联系人:肖海凤老师
联系电话: 2776517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电子照片采集时间安排表。本通知可由肇庆学院主页→教师教育→普通话测试游览下载。网址: http://sfxb.zqu.edu.cn/pthcs/。
肇庆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