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安排,我校2017级本科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将自2020年春季开始。为保证教育实习质量,规范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根据《肇庆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人员与实习时间
2017级本科师范专业分2020年春、秋两季开展教育实习。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于2020年2月24日开始,至当地中小学学期结束,岗前培训时间于2020年1月10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
二、组织形式
本届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统筹安排,二级学院实施完成,采用混合编队方式,实习生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实习。各驻地教师由教师教育学院选派,统筹安排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小队的管理。砚园班学生的实习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实习准备和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试教、实习动员、实习指导、实习巡视、实习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安排的春季教育实习岗前培训,按照岗前培训日程(近期内下发)开展,请各学院通知参加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的学生按时参加。
3、各二级学院根据《实习生预约表》(附件1)填报《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计划表》(附件3),根据《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岗前培训、带队教师分配表》(附件2)填报《教育实习岗前培训、带队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4),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给教师教育学院304室薄艳玲(办公电话0758-27165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qxyjysx@163.com。
4、2019年12月31日,各二级学院派人持本单位《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实施计划》到教师教育学院304室核对实习生名单,同时领取《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成绩评分表》和《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记录本》,《教育实习手册》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可根据附件中的样式自行调整。
5、实习前要认真做好准备与动员工作,使学生了解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或社会调查)等实习任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对实习学生进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各种流行疾病的健康教育,并且强调注意纪律、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等职业规范与礼仪。
6、特别注意:《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分表》,不能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圆珠笔、铅笔等书写,也不能使用复印件,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7、各学院根据肇庆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通知》(TZ2019090)(附件6)要求,在实习期间要加强巡视和专业指导,我院也将组织巡视检查实习工作。对没有按时实习、违反实习学校纪律、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变换实习学校或指导教师、使用未经指导教师批准的教案上课、抄袭他人实习文件等违纪行为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8、各学院应加强专业指导教师的管理,指导教师必须下到实习学校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如有不履行职责者,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理。指导教师应如实填写《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记录本》,实习结束后交至各二级学院。
9、《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实习评分表》实习学校密封后由各实习小队长带回交到各二级学院,《教育实习手册》在实习结束一周内专业指导教师签署指导意见后由各实习小队长交回各二级学院。
四、实习经费的使用
1、实习生以专业为单位,向实习学校交纳实习指导费,本科生每人交纳200元,专科生每人交纳120元,并索取收据(按专业分开)返学院报销。
2、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实习生往返交通费以及巡视检查工作费用由教师教育学院经费支出。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表格可在教师教育学院网页上浏览下载)
1.《2020年(春季)实习生预约表》
2.《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岗前培训、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分配表》
3.《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计划表》(样式)
4.《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岗前培训、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信息表》(样式)
5.《教育实习手册》(样式)
6.《关于加强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通知》